婚禮,無論在古今中外,都被認為是人生儀禮中的大禮。但對其的認識則古今大不一樣。古人認為,家族和血統(tǒng)的延續(xù),是做晚輩不容推卸的重任,即所謂“不孝有三,無后為大”,因此,把交合男女陰陽、產(chǎn)生子嗣的婚姻之禮放在一個很重要的地位。婚禮和婚姻制度有密切聯(lián)系,從一個側(cè)面反映了人們的文明教化程度。以漢族為主體的中華民族祖先和世界各民族一樣,在原始時期經(jīng)歷過亂婚、群婚的階段,進入文明社會之后則基本采取一夫一妻的婚姻形式。
最初的婚禮形式大約始于原始社會末期,從相傳始于伏羲時代的定婚“以儷皮(成對的鹿皮)為禮”逐漸演進,到夏商時的“親迎于堂”,再到周代所具備的完整的“六禮”,已初步奠定了我國傳統(tǒng)婚禮的基礎(chǔ)。又經(jīng)歷代的發(fā)展,使各種各樣的婚禮儀節(jié)更趨繁縟、熱烈。
概略而言,我國傳統(tǒng)婚禮大約分為婚前禮、正婚禮、婚后禮三個階段;榍岸Y是在婚姻籌劃、準備階段所舉行的一些儀節(jié)。
先秦時,包括納采、問名、納吉、納征、請期五種(加上正婚禮時的親迎,即所謂的“六禮”),后代又逐漸演變出催妝、送妝、鋪房等儀節(jié)。
在古代封建社會,婚姻取決于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,因此,婚前禮的一切儀節(jié),包括從擇偶至籌備正式婚禮的一系列環(huán)節(jié),幾乎都由父母雙方的家長包辦,真正婚姻的當事人反而被排除在外。
又因為男子的社會地位比女子尊貴,因此,求婚也多以男方為主動。男方家長想為兒子娶親使,先請媒使向女家提親(稱“下達”),如果女家接受了這門親事,就開始進行納采、問名等一系列儀節(jié)。
納采:是男方向女方正式求婚的第一步。
在雙方約定進行“納采”禮的這一天,男家派出的媒使手捧一只活雁作為贄見禮物(最初用活雁作為贄禮,即取雁為候鳥,秋南飛而春北歸,來去有時,從無失信來作為男女雙方信守不渝的象征;又取雁飛成行,止成列,以明嫁娶必須長幼有序,不能逾越的意思。后來也用羔羊、白鵝、合歡、膠漆等作為贄禮的),來到女家大門外,對女家擯者(輔助行禮的人)說:“您家主人非常盛情,賞給某某(婿名)一個妻子,某某(婿父或兄)根據(jù)祖先遺下的規(guī)定,讓我來向您家主人請求舉行選擇貴府小姐的儀節(jié)!
女家主人得到通報后親出大門迎接,賓主互作一揖讓之后,媒使再次向女主人表達前來行納采禮節(jié)的意思。主人答禮,收下活雁并謙讓一番。媒使見婚事得到女方家長的正式應(yīng)允,就告辭回去復(fù)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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