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感情正在遠離,痛快分手可能會挽救一段關(guān)系——這是一場考驗勇氣與智慧的心理較量……
霍啟剛與郭晶晶分手,重新開始追求前女友盧恬兒。兩人的復(fù)合,其實也在意料之中:一方面,霍盧兩家是香江豪門,結(jié)成兒女親家會帶來諸多好處;兩人出身背景相若,溝通起來也方便;關(guān)鍵是,面對分手,盧恬兒表現(xiàn)得開朗豁達,甚至開玩笑說霍啟剛“胖了很多”——到底是名門千金,雖失戀,不失態(tài),就算在幾千萬人面前被甩掉,也勇于痛快分手,沒有喪失應(yīng)有的尊嚴。
如此有個性的女孩,難怪霍啟剛會重新愛上她。
另一個重新粘住前男友視線的是邵美琪。她修身以后,連鄭伊健都忍不住說了一句“好正”,更一度傳出復(fù)合的消息。其實,鄭伊健在圈中多年,身材正點的女人見多了。邵美琪之所以讓他眼前一亮,是因為她擺脫了以前病懨懨的頹廢形象,變得自信迷人。新的亮色,再次點燃了鄭伊健的熱情。這讓人想起臺灣美女張庭的話:“有時候相處時間長了你很難保持新鮮感,所以我選擇分開,分開再見面時會有一種初戀的感覺。”別以為這樣惡搞的女人沒人敢要,她的男友林瑞陽,就硬是寵了她16年。
案例1飛行的終點
主角:Vanessa,26歲,客戶經(jīng)理;Johny,27歲,游戲策劃
好久沒有飛了。昨晚偶然聽到一首陶子的歌《走路去紐約》,歌中有這樣一句:我飛的機會太多,有時因為你,有時為自己,我飛過好幾萬里,不覺得那會是距離……
回憶同歌一起,回到了兩年前。那個時候,我和Johny都常常飛。我們有個“家”在北京,但是“家”里很少會有人。Johny不在北京工作,一個月回來兩次,而我經(jīng)常出差。
我們飛來飛去,“你飛哪兒?”成了我們最常用的問候語。說不定我們曾在空中相遇過,只是云彩太多,看不清楚。
終于有一天,飛行的距離成了我們真正的距離。那天我在機場等他。人說女人的第六感特別準,看到他,心中就升起一種不安,一直到,我看到了那個,就是那個……他襯衫上的唇印。
我毅然決然地離開了他。不管他說什么,我都覺得解釋就是掩飾。我不要聽那些話,我不要讓他再傷害我,我不要看到我愛的人就這么輕易地背叛我。那天我沒有哭,事后我也沒有哭。搬走了東西,換了電話,告訴所有的朋友,不要提他,因為,我不想哭!
他通過很多朋友找我,信箱中也收到他無數(shù)封email。他說,真的全是誤會,是飛機上他身邊的一位女士睡著了,頭搭在他肩膀上時蹭到的。說真的,我無法說服自己相信。我們離得太遠了,飛行的時間從一小時到十小時,有比大海更深的鴻溝。選擇分開,也許是對我們最好的答案。
時間過得好快。讓自己忙很容易,依舊飛來飛去,只是飛行的終點不再那么重要。沒有了牽掛的地方,去哪里都一樣。又一次回到首都機場,這里的一切我都爛熟了,閉著眼都可以走出大門。正想著要不要閉眼試試,突然,看到出口處一個熟悉而又陌生的身影——是他,Johny。他瘦了,有點疲憊的樣子。
他更早發(fā)現(xiàn)了我。走到我面前,他說:“Vanessa,你好嗎?我來接你……”。他的嘴在動,可是我怎么聽不到聲音了,只覺得有股無名熱血涌上了頭。“你滾,我不想見你!”
扔下這句話,也扔下他,我跑出了機場大廳。我哭了,在心中壓抑了半年的委屈一下子全都爆發(fā)出來了。出門跳上一輛出租車,對司機說去西郊。也不知道自己為什么會說西郊,反正我就是不要見他。司機一路開車,我一路哭。司機叫我:“姑娘,外面那人是叫你呢嗎?你認識?”我順著他的手指,看到Johny坐在另一輛出租車里,對我說著什么?,我就是想哭!拔也徽J識他。您有多遠開多遠,把他甩了就行!彼緳C嗯了一聲,提高了車速。
也不知道車開了多久,我哭了多久。終于哭累了,頭暈暈,才想起來問司機這是到那兒了。司機在接電話。看著車窗外,早就沒了他的身影,心里亂七八糟的。半年了,我第一次哭,也是第一次見到他,說不清是什么滋味。其實我相信他的解釋,可是只要一想到還有那么多的飛行,那么遠的距離,也就還會有無數(shù)的解釋。我沒有能力去承受這一切,我真的缺少那么一點勇氣。
正想著,車停了!斑@是哪里?”我正納悶。車門開了,Johny又一次站到我的面前。他把我拉下車,緊緊抱住我,不管我怎么掙扎!霸徫野,真的只是誤會。這半年沒有你的消息,我真的很難受。我再也不想飛了,我要回北京,再也不走了!”我真的很累了,哭也好,跑也好,現(xiàn)在靠在他懷里,什么都不想,就這樣安靜靠著。
“你們誰給錢?”司機在后面嚷嚷。原來,Johny給出租車公司打電話,查到了這位司機的手機,讓他把我拉到了這里。他緊緊抱著我,一點不松手!拔医o我給,您等一下……”
我們就這樣合好了。他答應(yīng)我再也不飛了,調(diào)回北京工作,讓我們的家天天有人。我也換了輕松的工作,不想再飛來飛去。飛行需要一個終點,那就是我們的家。
案例2玻璃心也能愈合
主角:苗苗,27歲,廣告;阿龍,28歲,外貿(mào)
我叫苗苗,我老公叫阿龍,他是這世界上對我最好的人。從17歲到27歲,我們在一起整整十年。我不知道這一輩子能有幾個十年,但我要我們一起手拉手,走過好多好多個十年。
講起我們的故事,要倒回十年前。那時我上高二,阿龍是比我大一屆的學長。他是校足球隊的運動員,很有一幫球迷。所以當有一天,他對我說:“苗苗,能做我女朋友嗎?”我想也沒想就開心地答應(yīng)了。你知道,校園里戀愛,就是上學放學一起走,拉拉手,很簡單。阿龍對我特別好。媽媽常說我是個大小姐,不好伺侯,可是阿龍從來沒有挑剔過,不管我說什么,他都愿意聽,愿意做。
也許正是因為年輕,他對我越好,我越覺得他不好,一點不男子漢,不大丈夫。最可氣的是我這樣說他,他也不爭辯什么,隨便我。高二結(jié)束的時候,我向阿龍?zhí)岢隽朔质帧]有特別的理由。暑假過后,我們也都開始了各自的新生活。
轉(zhuǎn)眼高三,學習越來越緊張,早就沒了心思談什么戀愛,雖然還是有很多男生圍著我轉(zhuǎn)。阿龍考上了城北一所大學。高三飛一樣過完后,我考上了城南一所大學。我和阿龍一南一北就這樣越分越遠。原本以為一切就這樣過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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