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2005年初應聘到一家公司做企劃,我們辦公室一共只有六個人,五女一男,惟一的那個男同事叫李超,是個很“娘娘腔”的男人,整天把自己打扮得像商場櫥窗里的模特,說話聲音又柔又細。
我以為辦公室里的女同胞們會和我有一樣的感受,可時間長了,我發(fā)現(xiàn)李超不但沒有被女同事孤立,反而和她們相處得很好,我想這也許是因為他優(yōu)異的工作成績吧!
我家在長春,在沈陽工作的我舉目無親,工作定下來了,自然得想辦法解決租房問題。
我開始在公司里尋找合租的“同居”人,在公司打聽了一圈,并沒有人響應我的“同居”提議,當我垂頭喪氣回到座位的時候,李超告訴我,他有興趣和我合租。我本想立刻拒絕,我怎么能和一個男人合住呢?
可我又想到自己現(xiàn)在的情況,一個人租房租不起,又找不到合適的“同居”人,如果找個陌生人的話,還不如和同事一起住。
就這樣,我和李超成了“同居”人,我們一同上下班,用李超的話講就是充當我的護花使者,我告訴他,我學了四年跆拳道,一般小賊根本不放在眼里。
當我滿意地看到李超驚詫的眼神時,我得意極了。我是變相地警告他,別想打我的歪主意!
雖然,這樣的“同居”生活也會有尷尬,比如洗澡,比如晾內(nèi)衣內(nèi)褲,但也有特別好的一點,我們從事的企劃工作需要和同事多溝通,多聽取別人的意見,而由于“同居”人的關系,我們之間總是會及時、有效、徹底地溝通,很多原本應該在辦公室里完成的構思就這樣誕生在我們“同居”的小家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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