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三為 寤知兇厄者,不占。
這是說夢中所兆極其典型,用不著再占。當然也有少數(shù)人為了逃脫“天數(shù)”,強行卜占,那么其間的靈驗,便值得懷疑了。明代陳士元的《夢占逸旨》里舉了這樣一個例子:據(jù)《左傳》記載,有一個名叫聲伯的人,夢中渡洹水,并食瓊瑰,奇怪的是在夢中又哭又歌。聲伯自己便很通曉占夢術,醒來之后,知道是一個兇兆,懼而不敢占。后來又過了-·段時間,知道天命難違,為了求得心理安定,便強占為吉,結果只過了一天,便嗚呼哀哉了。因為此夢按照占夢術解釋,實在是一個死象,夢中所為都是送亡魂的儀式,其兇是不言而喻的。
其四為 夢而未終、中途驚醒者不占。
在古人看來,一個負載吉兇之兆的夢都是有首有尾的。因為夢其實就是一種象征語言,按照古代占夢家的說法,這是神明向人曉諭的語言。如果夢而未終,尤其是中途被人吵醒,那么便是神諭未明,不可輕易占卜。當然,如果夢境已盡,夢中的彥思比較完整,那就不在此例了。
最后,夢雖有終始但醒后忘大半者,不占。
這條不難理解,有些人天天做夢,但是夢后便完,或者是夢醒之后,只能記起一些雜亂的情節(jié),對這些雜夢也不能進行占斷,因為其間的“真機”已被擾亂。
|
郵箱:webmaster@vdolady.com 歡迎批評指正 鄭重聲明:未經(jīng)授權禁止轉載、摘編、復制或建立鏡像,如有違反,追究法律責任。
Copyright ©
2009-2010 Vdolady, All Rights Reserved. 津ICP備09005267號